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宁市财政局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自治区铝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于:2024-04-07 点击次数:382次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五象新区科技产业局、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自治区铝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桂工信冶金〔2024〕223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辖区企业积极申报,指导企业根据要求将申报材料按照顺序排版,编排目录和页码,加盖企业公章,形成PDF版和电子版材料。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情况(含附件1)联合行文于2024年4月15日前上报市工信局原材料科。上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盖章扫描PDF版和电子版,按一企业一文件夹归档报送)发送至电子邮箱(nnyclk@163.com)。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核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项目实施问题严重的项目单位,自治区将停止对项目的支持,追回已拨资金,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 5530439
市财政局 2189306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自治区铝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宁市财政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