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202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综合评审会的预通知
桂科奖字〔2024〕1号)
各有关提名单位、候选组织:
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拟定于2024年1月11日至12日在南宁市召开202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综合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对202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通过行业评审的候选成果进行会议评审。其中,广西最高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以及行业评审推荐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候选成果应进行答辩。
二、地点和时间
(一)答辩安排:答辩具体地点、时间等信息请于1月9日登录广西科学技术奖励系统(jl.gxinfo.org:88)查询。
(二)回执时间:请各应答辩单位将参会回执连同成果介绍PPT(在邮件名前端标注202401综评)于1月5日下午4时前发送至电子信箱:cgc@kjt.gxzf.gov.cn。1月8日前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替换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逾期不反馈回执的,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三、相关要求
(一)答辩组总人数不超过5人,由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第一候选组织管理员)1人和候选人1—4人组成。主答辩人一般由提名者担任,根据实际可委托第一候选人(企业科技创新奖为公司负责人)代为主答辩,第一候选人因故不能参加答辩的,可委托第二候选人代为主答辩,第一、第二候选人均因故不能参加答辩的,可委托第三候选人代为主答辩。前三候选人均不参加答辩的,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二)成果介绍PPT用WPS格式,按“202401_XXX成果”命名并密码锁定PPT内容不能修改,投影屏幕比例16:9,最高科学技术奖陈述时间8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其他奖陈述时间8分钟,答辩时间8分钟。有特殊要求的,请在发送材料时注明,会前不安排现场试播和更换材料。
(三)答辩组务必提前1小时到达会场出示身份证亲笔签到,非回执上人员不能参加答辩。提前30分钟以上候会,逾号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四)答辩时,请答辩组迅速入座,待奖励委员会主任委员宣布开始后,先由主答辩人介绍出席人员排序、姓名及单位信息(计入陈述时间),再进行成果介绍。
(五)需要向评审组展示实物的,在回执注明,审核通过后准予带进会场。未经申请的实物不准带进会场,严禁向奖励委员会发放任何纸质资料。
(六)奖励委员会主任委员宣布答辩结束后,答辩组应当迅速离开会场,不得停留或与奖励委员会、工作人员打招呼。
(七)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劳 玲 0771—5302002
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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