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公布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发布于:2021-10-27 点击次数:918次
桂工信园区〔2021〕345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税务局,南宁海关各隶属海关,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桂工信科技〔2018〕228号)有关规定,经联合审定,确认广西巨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技术中心为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14号)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补助。企业技术中心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建设资金实行收支独立核算,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有关规定,向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手续。
附件: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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